圖書館規則
圖書館守則
使用圖書館時,必須遵守守則及職員指示,不得妨礙他人使用館內設施及服務。
館內必須保持肅靜;
館內嚴禁使用手提電話。
館內嚴禁飲食及嬉戲。
館內所有傢具、裝置及資料,必須保持清潔。
不應將個人財物隨處放置不加看管;
館內電腦只供學習用途。
借閱規則
1. 借書規則
學生必須攜帶圖書證 ( 學生證 ) 到圖書館用以借書籍。
中一至中三每人每次限借書五本,中四至中六每人每次限借書七本 ,VIP 可借十本 ,每本書一般借閱期限為二星期,而公開考試卷及繪本則借閱期限為一星期。
每本書只能續借一次,續借期限一 / 二星期, 已逾期書籍不得續借。
借閱圖書前先檢查是否完整無缺,若有問題,須立即向圖書館主任報告。
遺失圖書:請小心保存圖書,如有遺失及破損,同學須自行補購或照價作賠償。
未經辦妥借書手續,而私自帶走圖書館任何物品,將作偷竊行為處理。
2. 還書方法
可於圖書館開放時間內 ,到圖書館的還書處歸還圖書;
學生可於到期還書前將借閱之圖書投進還書箱內,圖書館閉館前會收取還書箱內圖書 ,並更新電腦之借還資料,以完成還書程序;
3. 逾期還書規則
逾期還書者,每本圖書每天須繳付 罰款五毫子 。
( 罰款計算日期不包括星期六、星期日、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 )
逾期還書者須親自帶同罰款及逾期圖書交到圖書館。
4. 罰款程序如下
逾期還書的過期罰款由借閱限期屆滿翌日開始計算;
圖書館主任每星期發出一次「過期通知書」,通知過期後仍未歸還圖書或罰款的學生;
如學生一個月內仍未歸還圖書或罰款,將會收到「警告通知書」;
如學生收到「警告通知書」後一星內仍未歸還圖書或罰款,學生的操行分將會被扣除。
列印須知
只提供黑白列印;
列印費:單面兩毫子,雙面四毫子;
學生請自行將列印費投入貓錢箱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