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校訓──明智顯悲

校訓「明智顯悲」之闡釋

啟發智慧光明  培養正知正見

顯揚大悲拔苦  成就自利利他

 

「明智顯悲」是顯慈老法師五十多年前為我們學校選定的校訓,意思是:

明智---「明」有顯明、啟發和破除黑暗的意思。佛教認為每一個眾生,每一個同學,都有與佛陀等同的智慧,但是因為被「無明愚癡」的煩惱所障蔽,而致不能顯露。「智」即智慧,佛教所指的智慧是建築在正知正見之上,也就是對因果法則和緣起道理的正確了解。當一個人能明白因果法則,他便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判斷「是非黑白」,當他能明白緣起道理,他便懂得珍惜因緣和權衡事物的「取捨輕重」。學校的責任,就是以聞、思、修(學習、反思和實踐)的方法,啟發同學本有的智慧,令之明顯和發揮光明,而同學則應珍惜自己,珍惜因緣,用心學習以能掌握智慧的鑰匙。

顯悲---「顯」就是顯露和指出的意思。一般世人都是自私自利,不識互相尊重、和諧與及合作的重要和好處。佛陀指出,凡事都要因緣和合才能成就;不和合,就無力量、分散乃至壞滅。所以我們應該學習聆聽和了解別人的感受和見解,更要明白人與人之間,是需要有溝通、關懷和諒解。「悲」就是拔除他人痛苦的心願,而佛教講的慈悲心,是應該建築在「親同感受」和「不分你我」的見解上。當我們能顯揚和發揮大悲拔苦的精神,就會明白到自私自利的禍害,與及和諧和互相關懷的好處。

總的來說,「明智」就是自利,「顯悲」就是利他,若我們能做到「明智顯悲」,就是成就自利利他的菩薩行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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